近日,記者在海口市規范混凝土企業供給工作專題會議上獲悉,海口將加大對混凝土企業的監管力度,要求混凝土企業不得向違建企業供應商品混凝土,違反企業將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停止提供服務或商品,沒收違法所得;拒不停止供應服務或商品的,將被處以5-10萬元的罰款。
海口市市政市容委相關負責人向媒體通報,近期相關部門在日常巡查中發現個別混凝土企業,存在向違建提供混凝土的行為,為了確保“打違三年攻堅戰”的順利進行,海口將由市政市容委、市住建、城管等多部門聯動,于近期加大對混凝土企業的監管力度,并嚴格按照《海口市防控和處置違法建筑若干規定》進行處罰。會上,海口市市政市容委向在場海口24家混凝土企業發出公告,所有企業表示認可并簽字保證。
據《海口市防控和處置違法建筑若干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生產銷售商品混凝土等企業接到城管執法部門要求協助防控和處置違法建筑的書面通知之日起,不得向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在建項目供應商品混凝土。第二十六條規定,違反規定企業,將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停止供應服務或者商品,沒收違法所得。拒不停止供應服務或商品的,將被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海口市市政市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除了進行處罰,對經查違規向違建業主銷售商品混凝土的企業,相關部門也將在新聞媒體上曝光,并列入海口企業誠信體系檔案。海口也將進一步暢通市民舉報通道,對確認的舉報事實進行一定金額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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