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后,社會對環保治理的關注度持續升溫。
12月2日,據相關媒體報道,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蘇明透露,環境稅方案已上報至國務院,正在按程序審核中。
中投顧問環保行業研究員侯宇軒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指出,地方政府治理大氣污染面臨巨大壓力,若是單純依靠政策執行力度,收效甚微,而征收環境稅則是借用市場化的手段淘汰一些環保不達標的企業,以達到治理環境污染的目的。
據業內人士指出,目前上報的環境稅方案有望率先對廢水和廢氣兩個稅目征稅。根據目前的排污費水平,環境稅一旦開征,其規模很可能會超過千億,預計環保類上市公司有望迎來一定的發展機會。
征稅時機成熟
國家對于開征環境稅早有準備。
2008年初,相關部委即開始聯手研究環境稅開征工作。2010年全國兩會期間,時任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潘岳稱,財政部、稅務總局、環保部已經將環境稅問題列入議事日程。同年5月底,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于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表示,將研究開征環境稅方案。
與此同時,由于近兩年來霧霾天持續大范圍擴散,這令環境稅開征的呼聲持續高漲。
“由于工業產生大量的廢氣、廢水和廢渣,所以大規模的環境稅征收對工業的影響較大,其中重工業高污染高排放行業受沖擊更大。”侯宇軒認為,那些無法負擔額外環保成本的企業將面臨危機。
“征收環境稅將是一個非常有效的方法,可以增加企業成本和環保投入,用市場化的手段倒逼,淘汰一些環保意識差的企業,減少政府用行政手段強制關停的阻力。”侯宇軒說。
多位業內人士也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如今環境保護稅開征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已經顯現,目前制定環境稅法和開征環境稅的基本條件已經成熟,推出環境稅征收方案需要抓緊落實。
然而環境稅作為一種有效的環境經濟手段,在歐美等發達國家,經實踐表明環境稅保護環境的有效性。根據污染者付費原則,糾正市場失靈和調節經濟人行為,引入稅收政策控制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排放和包裝材料、電池等產品的消費,開征了各種細化的環境稅。借鑒國際經驗,在中國開征獨立的環境稅,將具有很強的可行性。
規模將過億元
“未來環境稅的主要實施路徑是將排污費等改為環境稅,而且肯定會提高稅率,不然以現在的排污費標準,直接改環境稅就沒有意義了。”針對環境稅的征收方案,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蘇明指出,未來實施可以選擇地區試點,也可以選擇將部分污染排放物費改稅直接一步到位。
據分析,目前上報的環境稅方案有望率先對廢水和廢氣兩個稅目率先征稅。與此同時,對于已納入環境稅征稅范圍的污染物,方案明確表示,不再征收相應的排污費,以避免重復收費。在稅款使用上,與之前諸多專家提議的中央與地方共享不同,方案建議環境稅作為地方稅,主要用于地方環境能力建設和環境保護。
然而,環境稅將按何種方式征收?在計稅依據上,研究者們也提出了標準,即污染排放稅以生產所產生的污染物的實際排放量為依據,對實際排放量難以確定的,根據納稅人的設備生產能力及實際產量等相關指標測算其排放量;而碳稅則以對產生CO2的煤、石油、天然氣等化石燃料按照含碳量測算排放量為依據。
環保部有關專家表示,上述稅率方案是研究者提出的高、中、低三個方案中的低方案。據此測算,一年排污稅收入大約600億元;目前我國排污收費年征收總額不足200億元,碳稅收入大約為400億元。也就是說,即便是最保守的估計,環境稅每年可達1000億元的規模。
關鍵在于落實
值得一提的是,對于環境稅征收,社會上并非全是肯定之聲,有人質疑,征稅真的可以有效解決我國的環境污染問題?
相關部門人士解釋,由于環境稅的征收對象將更為細化,對于行業污染的約束性也將大大加強。“比如對產能過剩的行業,設置更高的標準,不僅能夠強化企業減排意識,還能緩解產能過剩的問題。而且征收的稅金統一上繳財政部門,會更有利于資金聚集實現專款專用,切實用于環境保護。”該人士表示。
在侯宇軒看來,環境稅征收確實會遇到一些障礙,最主要障礙是技術性問題,即要真正能夠準確地測算出某種稅率對經濟、物價、老百姓和消費的影響究竟有多大。很明顯,環境稅征收會影響我國的宏觀經濟,在當前經濟敏感時期,一旦得出的結論超出可控范圍之內,國家很難下定出臺環境稅的決心。
“與此同時,為了解決中國突出的環境問題,政府不斷地出臺新政策,但仍然停留在政策層面,還需落實到具體措施上面,環境稅開征是從經濟手段督促企業環保,政府應做的是切實保障環境稅的合法性、強制性,加強監督管理,落實環境稅的征收。”侯宇軒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