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2018年環保督查的具體內容,其中出動18000人(次)的督查力度,讓2018年的環保督查瞬間在網絡點燃,各大媒體紛紛報道。
日前,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2018年環保督查的具體內容,其中出動18000人(次)的督查力度,讓2018年的環保督查瞬間在網絡點燃,各大媒體紛紛報道。2018的環保督查將以3倍的差距把2017年的環保風暴甩在身后,躍升為最新史上最大的環保督查。
幾乎與此同時,國家層面出手叫停環保一刀切,下文嚴令禁止地方在環保執法過程中盲目的開展工作,對人民群眾的生產和生活造成極大困擾和利益損害。
國家層面出手叫?!碍h保一刀切”意味著什么?地方到底有沒有權利關停企業?已經無辜躺槍或可能即將躺槍的受害者是否要討回損失,能不能討回?
地方“一刀切”簡單粗暴的行為有先例
在2017年的環保督查中,鬧的最兇的就是環保一刀切,大家應該還記得當時連人民日報和新華社兩個官媒都因對此事在網上開撕。最終由當時的環保部出面,叫停了地方的“環保一刀切”錯誤行為,之后此事才算罷了。
有這樣的先例在前,今年必定是不能再走老路,所以提前打一劑預防針也是很有必要。面對如此強力度的環保督查,有些平時工作不到位的地方難免又會重蹈覆轍。和百姓利益相關的事,沒有小事,國家層面主動出擊,代表對此事的重視程度。
和絕大多數百姓利益的事就是大事,環保茲事體大,牽扯的范圍面極廣,如不加控制,小到街頭老百姓,大到企業的生活和生產都將收到嚴重影響。
此次國家層面提前下令,把丑話說在前面,體現了國家對此事的重視程度是空前的。換句話說,這次國家在給地方發信號:這次要動真格的了,不要亂來,要按規矩辦事。
地方到底有沒有權利關停?在環保執法中遇到的兩個坑
答案是:有權利。但存在兩個普遍的問題:濫用權力和不按規矩辦事。因為禁養措施和環保力度加大,一些帶有污染性的中小型行業都在進行關閉關停,特別在江、浙、滬地區尤為常見。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對于那些涉及行政相對人重大利益的行政處罰,聽證是他們的法定權利。
如果你遇到地方執法時有人向你說“先停再說”,這時對方就是不按規矩辦事,法律沒有“先停再說”這一套。這種簡單粗暴的行為也是這次國家重點整治的對象。
環保,一定要嚴查。但嚴查不是瞎查!現在的情形是,一些必須嚴查的經過一陣風的監督后,開工了。一些與污染環境八竿子打不著的,各種設備拆掉,封掉,甚至毀掉……
環保執法要做到有的放矢,這樣環保才有力,才服人心。一般有污染的廠,被封掉,企業主內心會覺得受傷,但服氣。沒污染的,被封掉,除了經濟損失,內心也充滿了深深的失望…
已經被或即將被一刀切躺槍的受害者,除了吃啞巴虧,能維權嗎?
你可以要求行政賠償,給你造成了多長時間的損失,多長額度的損失,這都可以賠償。即便對方是一種所謂合法狀態做事情,那也會涉及到行政補償,這個也可以申請。所以,執法機關也必須遵照法律程序要求,否則要為錯誤的行為付出代價。
要從根本上杜絕“環保一刀切”就必須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而對于當下的環保,這個籠子應更加結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