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市發布通知稱自2018年10月19日18時起,全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重污染應急響應減排措施要求,建材行業:水泥(含特種水泥、粉磨站)、磚瓦窯、陶瓷、玻璃棉、巖棉、石膏板、礦渣微粉等企業全部停產。
同時,礦山開采、礦石破碎企業(設施)停止生產,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生產(為應急搶險、市政工程、民生工程等免于停工工地配套保障施工的攪拌站除外);停止室外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作業。
對于其它行業也進行了如下要求:
鋼鐵行業: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燒結機、豎爐、石灰窯執行限產50%措施;生產的燒結機壓減風門20%。燒結機和豎爐配套的脫硝設施已投入運行,且SO2不超過35mg/m3,NO2不超過50mg/m3,顆粒物不超過10mg/m3的免于停限產。
焦化行業:在確保焦爐煙氣溫度達到脫硝設施最佳運行效率和氨水催化劑最低用量前提下,自行調整至最長結焦時間。
鑄造行業、獨立石灰窯企業全部停產。
涉VOCs行業:涉VOCs排放工序的工業企業,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含未完成環保治理的)停產。除焦化外其它涉VOCs排放工序的企業,VOCs排放工序停止生產。
企業集群:橡膠、軋鋼、鋼鍬、鍛造、散熱器、塑料、鐵礦選礦、采砂、罐頭、耐火材料、營養缽等企業或企業集群全部停產。停止使用煤氣發生爐、燃煤熱風爐。
另外,實行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市中心城區環城路以內以及各縣(市)區城區,每天7時至19時禁止大型貨車(含持有通行證)、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上路行駛。
在揚塵源控制方面要求,除應急搶險、市政工程、民生工程外,市、縣城市建成區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以柴油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機械和車輛停止使用。
對于納入免于停限產、停工的企業、施工工地等按《唐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唐政辦字〔2017〕209號)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