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8日8時左右,皋翔水泥粉磨有限公司發生一起汽車起重機吊臂砸死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經過:
駕駛員孫某駕駛汽車起重機到皋翔公司施工工地,停放在南北向水泥通道上,車頭朝南。陳某(阜寧縣溝墩盛達彩鋼玻璃鋼廠經營者、無鋼結構安裝資質)安排孫某將皋翔公司南北向水泥通道東西兩側的H型鋼吊運至施工的原料倉庫,準備安裝到預埋鐵板上。孫某在將汽車起重機西側支腿伸出,東側支腿未伸出的情況下將西側H型鋼吊運結束。隨后再吊運南北向水泥通道東側H型鋼,陳某安排3名工人在南北向水泥通道東側準備掛鉤、系掛吊帶,配合東側的吊裝作業。8時左右,孫某在未將汽車起重機東側支腿伸出的情況下,將吊臂向東伸出(總長度為20.6米)過程中汽車起重機向東側側翻,吊臂砸在其中一名工人身體上致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1.孫某在作業過程中違規未將汽車起重機的東側支腿伸出撐實,汽車起重機向東側側翻,吊臂砸在一名工人身體上導致其死亡。
2.皋翔公司將鋼結構工程發包給不具備鋼結構安裝資質的單位,未在作業區域設置警界線,人員、車輛隨意通行、工作和停留,現場的安全管理不到位。
3,陳某無資質承接鋼結構工程,未組織制定吊裝作業方案及安全防范措施,對吊裝作業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