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解除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經省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12月26日起,受冷空氣影響,擴散條件逐步改善,污染過程基本結束。根據省大氣辦《關于解除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冀氣領辦〔2019〕260號)要求,經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研究決定,自12月26日12時起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務用車解除單雙號限行措施。
全市要繼續按照《12月份唐山市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管控方案》落實各項減排措施。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責任,強化網格化環境監管,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促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