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量化目標
1.揚塵治理方案編制率達到100%;
2.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主要出入口車輛沖洗設施設置率達到100%;
3.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堆料場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砂石、水泥等)入庫入池率達到100%;
4.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主要道路硬化率達到100%;
5.對檢查中發現的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移交具有處罰權的部門達到100%。
柳建管字〔2020〕30號
關于印發《柳州市混凝土運輸車輛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爭創全國文明城市、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升柳州市施工工地揚塵污染綜合整治管理水平,加強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的行業管理,做好預拌混凝土(砂漿)運輸車輛的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柳州市混凝土運輸車輛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柳州市混凝土運輸車輛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5月7日
柳州市混凝土運輸車輛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爭創全國文明城市、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升我市施工工地揚塵污染綜合整治管理水平,加強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的行業管理,做好預拌混凝土(砂漿)運輸車輛的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時間安排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通過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進一步加大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大氣污染防治力度,規范預拌混凝土(砂漿)運輸車輛的管理,達到我市爭創全國文明城市、鞏固國家衛生城市的相關要求,持續改善我市城市空氣質量及道路環境衛生。
(二)整治范圍
全市范圍內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
(三)量化目標
1.揚塵治理方案編制率達到100%;
2.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主要出入口車輛沖洗設施設置率達到100%;
3.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堆料場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砂石、水泥等)入庫入池率達到100%;
4.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主要道路硬化率達到100%;
5.對檢查中發現的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移交具有處罰權的部門達到100%。
三、工作內容
(一)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加強預拌混凝土(砂漿)運輸車(包含外包車輛)等專用車輛駕駛人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的教育,并出臺嚴格的內部管控措施,對車輛駕駛人員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各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
(二)定期組織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管理人員及運輸車輛(包含外包車輛)駕駛人員進行學習培訓,內容主要是相關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規、爭創全國文明城市、鞏固國家衛生城市等相關要求。(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中心、混凝土行業協會、各縣區住建局、各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
(三)嚴格落實車輛進出口沖洗制度,駛出廠區和建筑工地的車輛必須實行100%清洗,并達到清洗標準,確保車輛外部干凈整潔、底盤、輪胎不得沾有污物和泥土,嚴禁預拌混凝土(砂漿)運輸車輛出現拋、滴、撒、漏現象,未經清洗或清洗未達標車輛嚴禁出入生產企業和施工現場。(各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各施工企業)
(四)嚴格落實廠區環境衛生管理制度,保持廠區整潔衛生。(各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
(五)參照《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及管理技術規程》(JGJ/T328-2014),立足于現有條件對企業逐步按照綠色生產二星級標準進行建設和改造,實現“全封閉、無污染、零排放”的綠色環保目標,不斷提升我市預拌混凝土(砂漿)行業整體形象。(市住建局、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中心、各縣區住建局、各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
(六)加強對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及預拌混凝土(砂漿)運輸車輛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及運輸車輛的監督管理,杜絕超載車輛,禁止不符合相關規定的車輛進出攪拌站和施工現場。(市住建局、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中心、各縣區住建局)
(七)結合“夜查”、亂象整治、創城等工作要求,對預拌混凝土(砂漿)運輸車輛滴撒漏、車輪帶泥、車身不潔等違法行為進行從嚴查處。(市城管執法局)
(八)建立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聯合考核方案,由市城管執法局收集各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運輸車輛滴撒漏、車輪帶泥、車身不潔違法案件數據報送市住建局,對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進行聯合考核,并將預拌混凝土(砂漿)運輸車輛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市住建局、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中心、市城管執法局)
四、整治步驟
(一)工作部署階段(2020年5月20日前)
各單位各企業按照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方案和計劃,明確工作內容和目標,并積極開展動員部署工作。
(二)全面整治階段(2020年5月21日-8月31日)
1.各企業組織自查。5月21日-6月30日,各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對本公司的所有運輸車輛(包含外包車輛)及廠區進行全面自查,重點查找物料堆放覆蓋、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車輛密閉運輸等方面存在問題。自查結束后,各企業應向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中心、各縣區住建局上報自查結果。根據自查存在的問題,積極進行整改并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2.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中心、各縣區住建局組織檢查。7月1日至7月31日,在各企業自查的基礎上,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中心、各縣區住建局要組織對轄區內所有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企業,應分清責任,責令相關企業立即整改,在整改后進行追蹤復查,并將結果報告市住建局。
3.市住建局組織抽查。8月1日-8月25日,市住建局根據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中心上報的檢查情況,對工作開展情況和相關項目進行抽查。
4.市城管執法局組織檢查。5月21日-8月31日,市城管執法局結合我市爭創全國文明城市、鞏固國家衛生城市相關工作要求,認真落實方案和計劃,全面抓好預拌混凝土(砂漿)運輸車輛滴撒漏、車輪帶泥上路等專項整治工作,依法從嚴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三)鞏固提高階段(2020年8月31日以后)。
1.定期召開預拌混凝土(砂漿)運輸車輛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會議。由我局牽頭,組織全市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召開會議,對專項整治工作及市級檢查情況進行總結,并對檢查、整治活動中發現的問題與不足及時進行通報。
2.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各企業要根據自身的問題和特點進一步建立混凝土運輸車輛長效管理機制,鞏固整治成果。
3.建立預拌混凝土(砂漿)運輸車輛專項整治情況工作匯報制度。各單位、各企業應定期將各自的預拌混凝土(砂漿)運輸車輛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及時進行總結并上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各單位各企業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到當前混凝土運輸車輛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周密部署,細化措施,形成“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分管負責人具體抓”的工作格局。
(二)精心組織安排部署
為確保我市混凝土運輸車輛管理工作措施和工作任務落地生根,原則上各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自查自糾不間斷進行;市城管執法局、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中心、各縣區住建局每個月至少要組織一次專項執法檢查或檢查督查,認真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落實責任、細化工作措施,層層動員部署,切實解決實際問題。
(三)嚴肅問責強化考核
我局將混凝土運輸車輛管理工作情況納入企業年度考核,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企業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落實不力的單位、企業進行通報批評。
(四)及時報送信息
請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中心、各縣區住建局,分別于每月25日前向我局建管科報送當月工作情況小結,6月28日、12月7日前將上半年、全年工作完成情況報送我局建管科。
聯系人:余志啟,聯系電話:0772-2828072,電子郵箱:200406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