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12月31日,發展改革委投資司副司長羅國三就“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與網民在線交流。
[網友108]我和舊版核準目錄對比了一下,發現保留了不少項目進行核準,這些有必要保留嗎?請您解釋一下。
[羅國三]好的,這次保留的核準項目主要是兩大類。一類是重大的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項目。這些項目恰恰屬于三中全會《決定》當中指出的那“兩個關系”、“三個涉及”。“兩個關系”就是關系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三個涉及”就是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從定義就可以看出這需要保留政府的核準。而且政府的核準主要是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角度,對項目的外部性條件進行審查。
還有一類是產業領域,也包括一些產能過剩領域的項目,比如說鋼鐵、水泥、電解鋁、船舶等等,這些按說也應該考慮取消下放,但是為了跟當前國務院關于化解部分行業嚴重產能過剩矛盾這么一個政策要求相配合,我們暫時做了保留。
對于這兩類項目下一步也要抓緊制定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技術政策、準入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等政策條件,加快轉變發展方式,一旦條件成熟就要堅決取消或者下放核準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