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山東投資人張清豪通過銀行按揭方式購買了三一重工(行情,問診)一臺型號為SR220的旋挖鉆機。沒想到的是,這臺價值460萬元的機器不僅沒有讓他致富,反而讓他數次對簿公堂。
山東投資人張清豪通過銀行按揭方式購買了三一重工(行情,問診)一臺型號為SR220的旋挖鉆機。沒想到的是,這臺價值460萬元的機器不僅沒有讓他致富,反而讓他數次對簿公堂。
張清豪的遭遇并非個案。記者查閱了長沙多個縣級人民法院的網站,搜索到70多起與三一重工存在“買賣合同糾紛”或“按揭貸款糾紛”的案件。
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的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近年來,為搶占市場,重型機械公司擴張非常激進,整體業務以銷售為主導,常常忽略了對客戶進行嚴格的資質審查,忽視了風險控制,導致客戶“斷供”,壞賬不斷。
“80后”小業主的煩惱
“我原來就干過工程建筑的活,只不過沒有自己的機器。后來看別人干得還不錯,利潤也很好,就想自己也買一臺旋挖鉆機,自己接工程也行,租給別人收租金也行。2009年3月,我在北京看上一臺三一重工的旋挖鉆機,價值460萬元。但當時我手上的資金不夠,中發公司(湖南中發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我,我可以選擇按揭貸款的方式購買。于是我首付了138萬元,再由中發公司擔保向光大銀行(行情,問診)青島支行貸了322萬元。”“80后”小業主張清豪告訴記者。
旋挖鉆機是一種適合建筑基礎工程中成孔作業的施工機械。主要適于砂土、黏性土、粉質土等土層施工,在灌注樁、連續墻、基礎加固等多種地基基礎施工中得到廣泛應用。
2009年4月,張清豪與中發公司簽訂了《工程機械、車輛按揭擔保服務協議》,中發公司向張清豪收取了擔保貸款總額1.8%的擔保費用共計5.796萬元以及按揭保證金6.44萬元。
“由于我經驗少,有些工程款一直拖欠著結不下來。那個時候,我每月需要還給銀行的9.7萬元(旋挖鉆機貸款)就還不上了,斷斷續續的由中發公司幫我代還了七八個月的錢。當時我本來想要賣房子還錢的,但是沒想到,房子還沒賣出去,中發公司就來拖走了我的機器。”張清豪說。
據張清豪回憶,2010年12月4日,中發公司派了數名社會人員來到張清豪位于廣東肇慶的工地上準備強行將旋挖鉆機拉走,在當地公安部門的介入下,機器并未被拖走。但第二天,趁張清豪不在工地的空當,機器還是被拖走了。
“原本機器在,我還可能開工干活或者租出去掙錢還貸款,但這樣一來,我基本不可能再開工掙錢了。”張清豪說。
記者從張清豪處得到了一份編號為27110916000084的個人貸款合同,其中第二十七條第8項條款明確規定:未經貸款人(張清豪)事先書面同意,保證人(中發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處置其主要資產,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設置第三方權益、對外投資、公司分立等,以至于影響保證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
中發公司被指非法經營
“因為中發公司是三一重工的關聯公司,我從未懷疑過它的資質。一直到我的機器被拖走,我開始跟中發公司打官司之后,我的律師告訴我,原來中發一直都是超范圍經營,根本沒有擔保資質。”
公開資料顯示,中發公司于2003年3月18日成立,業務范圍遍及三一產品的銷售區域。根據三一重工與中發公司簽署的協議,三一重工委托中發公司辦理三一重工客戶向銀行申請工程機械按揭貸款、購買三一重工工程機械設備的手續,按揭業務手續費由中發公司向客戶收取。
記者了解到,中發公司的實際操作流程是,幫助欲購買三一重工產品的借款人向銀行貸款,在借款人逾期不還的情況下,銀行會要求中發公司向銀行支付借款人所欠本金及利息,銀行將把借款人的債權轉讓給中發公司,中發公司受讓債權后向債務人催討。銀行在收款后將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等相關文件交給中發公司,由中發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借款人追索欠款,行使抵押權等。
記者從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信息中心調取了中發公司的企業注冊登記資料。資料顯示,該公司經營范圍是:工程機械、汽車(不含小轎車)其他機械設備及配件的銷售代理;設備租賃、投資及資產管理;機動車輛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有效期至2014年11月14日止)。
“經過查證,中發公司不是融資性擔保公司,只是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沒有對外融資和從事以金融業為主的擔保業務經營范圍。根據《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二章第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監管部門批準不得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湖南辰邦律師事務所一位律師告訴記者。
隨后記者向另外一位唐姓律師求證。唐律師告訴記者,公司的行為超出了其經營范圍,就涉嫌非法經營,工商部門有權對其進行處罰。
記者就上述事件與三一集團宣傳部、中發公司分別求證,但數次撥打兩家公司相關負責人的辦公電話和手機均無人接聽。隨后,記者又發去短信說明采訪意圖,但截至發稿未獲回應。
激進的按揭銷售
“我現在背著幾百萬元的債務,又沒有機器可以開工掙錢,真不知道今后日子怎么過。從2010年12月望城縣人民法院查封我的機器后,直到現在,我都沒見過我的機器。望城縣法院告訴我機器已經委托給三一重工保管了,但是三一重工的工作人員卻告訴我機器丟失了。現在我已經向對方遞了申請書,退還我已交的購機款200萬元及賠償我的損失510萬元。”張清豪說。
值得注意的是,張清豪的遭遇并非孤例。從2011年開始,個人客戶通過信貸銷售的方式購買三一重工的產品后,機器被強行拖走的事情層出不窮。這些事件與張清豪的故事有很多相同之處,基本上都是通過按揭貸款,或者分期付款等信貸銷售的方式,購買了三一重工的大型設備,因無法及時還款而被強行收回設備,并被起訴。據媒體報道,河南、河北、湖南的數十名購買過三一重工產品的個人客戶都有和張清豪類似的遭遇。
這種情況也不僅僅只是三一重工獨有,業內幾家領頭企業幾乎都存在這樣的現象。
業內普遍認為,在“四萬億”計劃投下去的2009年,低首付甚至零首付確實幫助廠商擴大了銷售業績,彼時全國各地的工程建設一片熱火朝天,個人用戶能夠按時還款。但現在情況不一樣了,房地產市場調控后,很多個人和小包工隊都沒活兒可干,想按時還款很難。
公開資料顯示,2010年,重型機械行業代表性企業如三一重工、中聯重科(行情,問診)等企業盈利近乎翻番。以三一重工為例,2010 年上半年,該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69.46 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98.43%;實現利潤總額36.18 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159.33%。
而自去年底以來,賣出的設備被拖回的現象日益增多。“這是誰都不愿看到的。一旦以銀行按揭、融資租賃方式購買設備的客戶出現逾期,則意味著經銷商需要替企業墊付,而主機制造廠家則承擔最終的墊付、回購責任,這就會影響企業的現金流,甚至吞噬掉以前的利潤。”一家第三方融資租賃公司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