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混凝土的超時緩凝現象?
在混凝土生產與施工中,為了保持預拌混凝土在一定時間內擁有良好的工作性能,延緩水泥的水化時間,一般使用復合了緩凝組分的外加劑。由于某種原因(如計量、超摻、外加劑復配緩凝組分不當等)造成泵送劑摻量過大,就可能出現已澆筑的混凝土凝結時間超過正常預期時間現象,通常將混凝土凝結時間超過設計預期凝結時間(一般在48小時以上)的現象稱之為超時緩凝現象。這與有意延長混凝土凝結時間不同,因為施工要求長時間緩凝是設計預期的、可控制的。而混凝土超時緩凝是一種意外,是在混凝土生產澆筑過程中難于發現的,往往要在澆筑完畢一兩天工人拆模時才發現。實際上,隨著預拌混凝土用量不斷擴大,超時緩凝問題在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工程中時有發生。
如何判斷混凝土超時緩凝現象?
①將混凝土的終凝時間作為超時緩凝現象的判斷依據,終凝時間大于2d即認為發生超時緩凝現象。
②根據終凝時間長短和配制強度的富余程度,對問題混凝土的強度能否達到設計要求做出初步判斷。一般終凝時間在2~3d,配制強度富裕較高(富裕系數大于1.3)的混凝土,28d強度極有可能達到設計要求,該批混凝土可密切觀察幾日再做處理;而對于終凝時間大于4d的混凝土,其強度無法達到設計要求,應立即打掉重新澆筑。
遇到該問題如何處理?
對于發生超時緩凝的預拌混凝土,如果終凝時間在2~3d,應加強養護而不要急于拆模就可以通過加強混凝土的養護,監測混凝土強度發展,適當時間請權威機構對混凝土實體進行檢測,出具相應的檢測報告。檢測的時間可視混凝土強度發展的表觀情況而定,一般建議在混凝土凝結后的3d或7d的時候,檢測方法可以采取同條件試件試壓和回彈或者實體取芯的方式,在早期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70%以上就可以恢復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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