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本養老保險繳滿15年后,繼續繳還是不繳?每個人心中或許都有自己的“算盤”。
近日,針對養老金繳費多少年更“劃算”的問題,人社部給出回應:我國正在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退休人員退休時領的養老金,與其工作時的繳費年限長短、繳費水平高低直接相關。
以退休職工領取養老金為例,按照現行的養老金支付體系,繳費年限越長,個人賬戶的資金越多,從統籌賬戶中所領取的百分比也越高,從絕對金額來看,繳費水平相當情況下,繳費年限越長,退休后單月所領取的養老金金額自然越大。
但是,算上資金貶值、領取年限等因素,一些人并不愿意選擇多繳多得的方式。業內專家對現行養老金的激勵機制也存在爭議。
一位人社部專家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多繳養老保險費劃算是有道理的,有些人擔心來不及領完繳納的養老保險或許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機制正在不斷完善,目前個人賬戶的資金余額可以繼承,同時,統籌賬戶的繼承問題也在研究之中。
養老金“多繳多得”?
王阿姨和老伴在一個縣城工作,再過幾年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但在多年前繳滿15年養老保險后,他們就沒有再繼續繳納養老保險,“不劃算”是王阿姨給出的理由。
實際上,王阿姨和老伴并非個案,社會對于多繳多得的養老保險激勵機制一直存在爭議。
中國社會科學院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研究員唐鈞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現在來看,繳得少的人可能相對劃算,因為有一個底線,政府要兜底,但是,繳得少,領到的金額肯定也是比較少的。”
對此,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人們持這些想法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其實這種做法并不“劃算”。退休人員退休時領的養老金,與其繳費年限長短、繳費水平高低直接相關。繳得多、長,領的養老金水平自然高。15年只是判斷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后能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
以企業職工為例,企業職工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相應的計發月數。
“由此可見,參保人員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與個人繳費年限和繳費額息息相關。個人繳費時間越長、繳費越多,養老金水平就越高。”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說,“不管對哪類參保人員,多繳養老保險費都是劃算的。”
《北京商報》報道稱,以一位月薪保持在5000元的企業男職員為例,如果該職員工作35年,并且在工作期間持續按應繳比例繳納養老保險的話,35年后,企業及職員本身共繳納養老保險為58.8萬元,如果只繳納15年繳納總額為25.2萬元。根據公式計算,繳納15年,該職員月領養老金為1268元,連續繳納35年,月領養老金為2959元。 “我覺得人社部的解釋是非常有道理的。”首都經貿大學教授庹國柱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說,不應該靜態看待養老金的領取數量,就社會平均工資一項來看,增長速度是非常快的,雖然有一定的通貨膨脹的因素,但是,折算后也是非常劃算的。
以北京為例,2004年北京職工平均工資為28348元,2014年北京職工平均工資則達77560元,10年間,增長了近兩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