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混凝土泵車吊臂落下砸死工人 公司高管避懲找人頂包
混凝土泵車吊臂落下砸死工人 公司高管避懲找人頂包
來源:
互聯網
作者:
君士
發布日期:Jun 1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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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請無上崗證的工人操作混凝土泵車吊臂致使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已是大錯,浙江蒼南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四名高層領導為逃避責任而找有上崗證的工人頂包,上演“移花接木”戲碼,無疑錯上加錯。8日記者從蒼南縣公安局獲悉,涉案6人于近日被依法采取刑事措施。
無證上崗的混凝土泵車操作員姓朱,37歲,湖北人,于2015年與蒼南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2016年4月19日18時許,朱某照常上工,在龍港新城某工地約兩層樓高的車間操作混凝土泵車吊臂澆灌水泥,吊臂下方的地面上有一建筑工人黃某配合其工作。
期間,黃某建議朱某將吊臂前移,以便水泥能澆到更遠的地方。隨后,朱某在未看清周遭情況之下迅速操作遙控器將吊臂往前移,結果使吊臂上的安全閥碰到工地腳手架的鋼管。瞬間吊臂上的液壓管爆裂噴油,幾秒鐘后吊臂便完全失去控制重重砸下,將避之不及的黃某當場壓死。
得知工地出事故后,公司高層領導蔡某、邱某、吳某和章某深知被安監局查實雇傭無混凝土泵車上崗證的操作員將會面臨停業整頓的處罰,繼而給公司帶來巨大經濟損失。
于是,蔡某提議找老實內向且有上崗證的工人張某(男,36歲,山東人)頂替朱某,四人一拍即合。接著,四人給張某塞了28800元的紅包作為好處費,將事情的發展經過詳細告訴張某,并唆使其主動向安監局和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面對紅包的誘惑和公司領導的壓力,張某答應并于5月5日向蒼南縣公安局治安二大隊投案,并于當日被取保候審。
張某歸案后,案件表面上已告一段落,但細心的治安二大隊民警馬上在后續調查取證中察覺異常。經過反復查看現場監控和多次走訪事故目擊者,民警發現所有證據均指向一名姓朱的混凝土泵車操作員,頂包貓膩逐漸顯現。
5月10日,民警依法傳喚朱某,同時再次傳喚張某。在民警凌厲的審訊攻勢和確鑿的證據前,張某和朱某無可辯駁,將頂包的前因后果和盤托出,案件終于真相大白。
目前,朱某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張某因涉嫌包庇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蔡某等四名高管也在事情敗露后逐一投案,因涉嫌妨害作證罪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近日涉案6人已全部到案,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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