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8月18日下發通知,明確了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建設的高速公路新建項目審批流程,并且進一步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公路交通領域投資。
根據發改委下發通知內容,對于政府采用投資補助方式參與的國家高速公路網新建PPP項目,將按照核準制管理。對政府采用資本金注入方式參與的國家高速公路網新建PPP項目仍按照審批制管理,直接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同時,國家發改委將逐步完善相關監督、管理和協調機制,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在公路交通領域投資。
據了解,一直以來,由于高速公路建設里程較長、涉及國土面積廣、涉及管理部門較多,報建審批周期較長。據悉,一條高速公路,從最初的規劃,到最后拿到“準生證”,至少需要兩到三年,更長甚至需要四到五年。
而另一方面,公路交通領域已成為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的重要部分,高速公路等重要基礎設施項目審批效率低、周期長,對于擴大有效投資形成影響。2015年底,國務院第110次常務會議決定精簡優化高速公路審批,取消和下放部分審批等手續,精簡高速公路審批前置要件等。
專家表示,簡化高速公路審批,進一步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公路交通領域,有利于促進投資增長,同時也是簡政放權的重要體現,意味著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向基礎設施等政府投資管理領域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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