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貨計算方法如下:拖車拖頭重量7噸,拖架重量,小架3.5噸,大架4.5噸,三排大架5.5噸,現在按照限重36噸:(緊急與多個車隊及貨代同行分析后 暫時探討的數據)
小柜貨重:36-7-3.5-2.2-交管過磅誤差1噸=22噸以下;
大柜貨重:36-7-4.5-4.2-交管過磅誤差1-2噸左右=18-19噸以下;
大柜三排大架限43噸:43-7-5.5-4.2-交管過磅誤差2噸左右=24噸以下;
如果大柜有超過20噸的,務必請提前告知貨代!
也就是說9月21日開始,小柜只能裝到22噸以下了,碼頭堆場場裝是不受限,連柜重不超過30.48噸(也就是貨重約在27.5以內)正常進港!
同時,要求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不得超過4米,高柜則需要將散貨送到場站、碼頭、或者倉庫裝,目前已有車隊表示超高貨不接。
據網友jinyuhongguang消息:根據新規定四橋的車車貨總重不能超過36噸,現在的集卡整備質量11.5噸,箱貨總重不能超過24.5噸,小箱箱貨總重超過12.5噸必須單放,貨重超24噸暫時不接,集卡的高箱暫時沒發現有扣分罰款的,一旦超重罰500/噸,司機扣3分。
請各位貨主注意了!
附規定全文:
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一章 總 則第五十四條 因軍事和國防科研需要,載運保密物品的大件運輸車輛確需行駛公路的,參照本規定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五條 本規定自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原交通部發布的《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2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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