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就2016年的重點工作明確強調,扎實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推動互聯互通、經貿合作和人文交流”“推進邊境經濟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共同打造陸上經濟走廊和海上合作支點。
經貿合作是“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方面。隨著“一帶一路”建設的深入推進,經貿合作更需因勢而謀、順勢而為、乘勢而上。
經貿合作要主動對接沿線國家的合作需求。我國作為“一帶一路”建設的火車頭,應充分發揮貿易和投資大國的優勢,順應沿線國家產業轉型升級的大趨勢,主動對接諸如哈薩克斯坦的“光明大道”計劃、歐洲的“容克計劃”、蒙古的“草原之路”倡議等發展需求,優進優出,擴大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等優勢產品的出口,用中國大型成套設備、技術、服務和標準助推沿線國家產業轉型升級。
經貿合作要加強對外貿易與投資合作的有效互動。綜合運用“兩優貸款”及援外投入,實現“三外”并舉,在擴大產品進出口的基礎上,鼓勵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高技術水平的軌道交通、工程機械、核電發電等行業對沿線國家投資,用中國制造和國際產能合作結緣世界。
經貿合作要綜合運用各種載體和渠道。靈活運用我國的境外經貿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邊境經濟合作區等園區載體深化互利共贏,支持企業建設出口產品“海外倉”,更好地借助上海合作組織、G20、APEC、金磚峰會等平臺推動務實合作,深化與亞行、世行、亞信、伊斯坦布爾進程等的合作,激發“一帶一路”區域發展活力與合作潛力。
經貿合作要實現沿線國家貿易便利化。努力消除經貿合作中的現實障礙和體制藩籬,提升“一帶一路”全線的貿易與投資便利化水平,建立沿線大通關合作機制,建設國際物流大通道,充分發揮雙邊經貿聯(混)委會等現有機制,全方位推進雙多邊和區域、次區域合作,共同構建均衡、共贏、包容的國際經貿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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