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工信部發布關于完善制造業創新體系推進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按照《中國制造2025》和《指南》總體部署和要求,圍繞重點行業轉型升級和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制造、增材制造、新材料、生物醫藥等領域創新發展的重大共性需求,建設一批制造業創新中心。到2020年,形成15家左右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到2025年,形成40家左右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在有條件、綜合實力較強的地方,建成一批省級/區域制造業創新中心,作為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的支撐和補充。
意見明確,圍繞《中國制造2025》重點領域,每個領域布局一家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形成支撐國家制造業創新體系的核心節點。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應匯聚該領域國內主要創新資源,主要解決面向行業的共性技術,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用相結合,采用企業法人等形式組建,探索并完善運行機制,形成內生發展動力。
按照《中國制造2025分省市指南》布局要求,重點產業集聚的省市可選擇優勢領域建設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打造區域制造業創新平臺。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應匯聚區域創新資源,探索多種產學研協同組建模式,其牽頭組建單位一般應是具有業界影響力的企業,以資本為紐帶,聯合具有較強研發能力的高校、具有行業領先地位的科研院所或能夠整合區域服務的產業園區平臺共同組建。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應圍繞區域性重大技術需求,探索實現多元化投資、多樣化模式和市場化運作,打造新型研發機構。
對于聚焦事關制造業發展全局的重點領域的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符合《指南》要求、能夠整合國內本領域創新資源、運行穩定并可持續發展、在本領域形成較強影響力時,經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程專家組審核通過后,可升級為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
意見提出的主要任務包括:
(一)開展產業前沿及共性關鍵技術研發。面向戰略必爭的重點領域,開展前沿技術研發及轉化擴散,突破產業鏈關鍵技術屏障,支撐產業發展。面向優勢產業發展需求,開展共性關鍵技術和跨行業融合性技術研發,突破產業發展的共性技術供給瓶頸,帶動產業轉型升級。
(二)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整合各類創新資源,依托現有或新組建的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發揮行業骨干企業主導作用、中小企業協同配套作用、高校科研院所技術支撐基礎作用、行業中介組織的保障服務作用,形成聯合開發、優勢互補、成果共享、風險共擔的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
(三)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運用。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在制造業創新中心成員間形成知識產權協同創造、聯合運營和收益共享。加強關鍵核心技術和基礎共性技術知識產權戰略儲備,形成戰略前瞻布局。加強知識保護,支撐和保障制造業創新發展。
(四)促進科技成果商業化應用。建立以市場化機制為核心的成果轉移擴散機制,通過孵化企業、種子項目融資等方式,推動科技成果首次商業化應用和產業化。探索采取股權、期權激勵和獎勵等多種方式,鼓勵科技人員積極轉化科技成果。
(五)強化標準引領和保障作用。圍繞重點領域組建標準推進聯盟,研制對提升產業競爭力具有重要影響的關鍵技術標準,通過標準固化創新成果、推動創新成果應用、增強市場信心,促進標準與技術和產業發展的緊密結合。積極參加各類國際標準化活動,主導和參與國際標準制定,增加國際標準話語權,提升我國相關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六)服務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建立眾創空間、新型孵化器等各種形式的平臺載體,利用“互聯網+”,為企業提供信息服務,加速創意孵化和技術成果產業化。推動互聯網企業構建制造業“雙創”服務體系,培育“互聯網+”制造新模式。加強與各類投資基金合作,拓展創新創業投融資渠道,為企業“雙創”提供持續支持。
(七)打造多層次人才隊伍。集聚培養高水平領軍人才與創新團隊,開展人才引進、人才培養、人才培訓、人才交流。建立和完善人才培訓服務體系,加強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把創新精神與企業家精神、工匠精神有機結合起來,為我國制造業發展提供多層次創新人才。
(八)鼓勵開展國際合作。加強國際科技創新信息的跟蹤、收集、分析,通過人才引進、技術引進、參股并購、專利交叉許可等形式,促進行業共性技術水平提升和產業發展。與全球創新要素深度融合,通過建立聯合研發中心或實驗基地等,開展聯合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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