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吊籃安全施工,必須建立由吊籃操作人員和專職人員相結合的常規檢查和保養圍護制度,確保吊籃的正常完好狀態。 一,安全檢查 新安裝,大修后及閑置一年或懸空停置兩個月以上的吊籃,啟用時必須由經過培訓的專職人員進行使用前檢查,驗收后方可啟用。 檢查內容: 1,主要受力構件(懸吊平臺,懸吊掛機)是否永久變形,焊縫有否裂紋; 2,構件接裝連接處緊固件是否失落或松動; 3,懸掛機構是否安裝可靠穩妥,配重是否符合要求; 4,鋼絲繩是否嚴重銹蝕,是否松股,扭結或嚴重斷絲,鋼絲繩夾緊是否正確可靠; 5,電氣控制系統動作是否靈活,開鎖及閉鎖功能是否正常: 6,安全鎖動作是否靈活,開鎖及閉鎖功能是否正常; 7,升,降(包括手動滑降)運行是否正常,電磁制動器間隙是否符合要求; 8,運行計件動作是否正常,是否運行受阻現象,是否異常噪音,電機發熱或冒煙,焦味產生; 9,減速箱及傳動裝置是否按要求加注或更換潤滑油; 10,是否按要求裝妥限位塊和鋼絲繩重錘。 二,日常檢查 每天作業開始前必須由吊籃操作人員對吊籃進行日常檢查,并做好記錄,對吊籃的設備狀態做出評價和處理。 日常檢查按表3規定進行(用戶可參照表3復制后使用)。 三,定期檢查, 1, 吊籃工作一定時間后,應進行定期檢查,并做好記錄。斷絲,松股,彎曲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如達到報廢標準,應與報廢更換。 2, 每工作兩個月后應按安全檢查要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檢查電磁制動器摩擦片磨損情況和電纜線破損情況。 3, 每工作六個月必須對安全鎖進行一次檢測標定,用戶如不具備條件時應送生產廠家檢測標定。 4, 安全鎖每次使用后,應加防銹油,保持動作靈活。 5, 提升機傳動裝置首次使用三個月后須更換潤滑油,以后每月加一次潤滑油,每六個月換一次潤滑油。 6, 安全鎖活動部位每月加一次潤滑油。 7, 電氣線路,電氣元件及電線接點處必須保持干燥,清潔,不得有油污積垢。 8,在安全,日常,定期檢查中和作業過程中,發現故障,磨損或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使用,由專職人員進行檢修,嚴禁吊籃“帶病"使用。 9,各受力構件,易損件達到報廢標準時,予以報廢,進行更換。 10,建立吊籃設備檔案,保持吊籃正常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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