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規定
一)混凝土布料機進入施工現場須出具:生產廠商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安裝使用說明書和自檢合格證明。
二)布料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使用:
1. 屬國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品種、型號;
2. 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制造廠規定的使用年限的;
3. 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4. 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
5. 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
三)建筑混凝土布料機的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資料:
1.購銷合同、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安裝使用說明書、備案證明等原始資料;
2.定期檢驗報告、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定期維護保養記錄、維修和技術改造記錄、運行故障和生產安全事故記錄、累積運轉記錄等運行資料;
3.歷次安裝驗收資料。
4混凝土布料機拆裝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施工。
5.建筑混凝土布料機液壓布料機、液壓裝置部分,應該執行本規程的規定。
6.布料機的選用,應使選用的機械的使用溫度、主要性能參數、利用等級、混凝土澆筑方量、工作級別等與建筑工程施工工作量的需要相匹配;
7.施工企業在作業前必須對工作環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建筑物以及構件重量和分布情況進行全面了解。
8.內爬式布料機和大型液壓布料機施工企業應為布料機作業提供符合起重機要求的工作場地和環境。基礎承載能力必須滿足布料機安全使用要求。9 起重機應裝有音響清晰的信號裝置。在起重臂、吊鉤、平衡重等轉動體上應標以鮮明的色彩標志。
10.在風速達到10.8m/s及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布料機澆筑作業。重新作業前,應先試機,確認各種安全裝置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在風速達到8.0m/s及以上大風時,禁止起混凝土布料機安裝拆卸作業。
電話:13606279786